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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押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有哪些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8-23 15:20)    点击:295

质押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有哪些?

  1.企业提供质押物的范围。下列权利可以质押:汇票、支票、本票、债券、存款单、仓单、提单;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、股票I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、专利权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;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。

  可以作为抵押的动产也可以设定质押,将动产转移给保证人占有。

  2.申请企业需向担保方提交的质押反担保资料。质物清单、质物所有权证明、质押物评估材料、有处分权人同意质押的质押声明书。

  3.质押反担保操作程序。

  (1)合同当事人以动产质押的,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动产交付质权人。

  (2)合同当事人以权利质押的,应当办理以下手续:

  以汇票、支票、本票、债券、存款单、仓单、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;

 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,应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手续;

 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,应适用法股权转让的有关规定;

 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、专利权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,应向其他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。

(3)质押反担保质押率。可转让动产质押率(按净值计算)不高于一定比例(50%)}知识产权质押率不高于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(50%).有价证券质押率不高于现值的一定比例(80%):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率不高于所占净资产的一定比例(50%);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率不高于所占净资产一定比例(60%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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